禁令标志是交通标志中主要标志的一种,对车辆加以禁止或限制的标志,如禁止通行、禁止停车、禁止左转弯、禁止鸣喇叭、限制速度、限制重量等。
禁令标志的颜色,除个别标志外,为白底,红圈,红杠,黑图案。图案压杠。禁令标志的形状为圆形、八角形、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。禁令标志有42种。
禁令标志的规定:
1、禁令标志表示禁止、限制及相应解除的含义,道路使用者应严格遵守。
2、禁令标志的颜色,除个别标志外,为白底,红圈,红杠,黑图形,图形压杠。
3、禁令标志的形状为圆形,但“停车让行标志”为八角形,“减速让行标志”为顶角向下的倒等边三角形。
4、禁令标志的尺寸见相关规定。
5、禁令标志设段于禁止、限制及相应解除开始路段的起点附近。
6、对于车辆如未提前绕行则无法通行的禁令标志设置的路段,应在进人禁令路段的路口前或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预告或绕行标志。
7、除特别说明外,禁令标志上不允许附加图形、文字。
8、当需要使用本部分规定以外的禁令标志,除了执行GB 5768.1-2009的附录A的建议程序外,应遵循以下一般原则:
a)符合第3章的规定;
b)标志内容尽量采用图形方式,并应辅以文字说明;
c)仅采用文字时,标志为白底、红圈、红杠、黑文字,形状为圆形或矩形
禁令种类
禁止通行标志
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。设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附近。
禁止驶入标志
表示禁止车辆驶入。设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,或单行路的出口处,其颜色为红底中间一道白横杠。
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
表示禁止各类机动车通行。设在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有时间、车种等特殊规定时,应用辅助标志说明。
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标志
表示禁止载货汽车通行。设在禁止载货汽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对通行的载货汽车有载重量限制时,应用辅助标志说明,如禁止小货车通行。
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标志
表示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。设在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
禁止大型(或小型)客车通行标志
表示禁止大型(或小型)客车通行。设在禁止大型(或小型)客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
禁止汽车拖、挂车通行标志
禁止机动车通行
表示禁止汽车拖、挂车通行。设在禁止汽车拖、挂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
禁止拖拉机通行标志
表示前方禁止各类拖拉机通行。设在禁止各类拖拉机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
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标志
表示前方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。设在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
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标志
表示前方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。设在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
禁止某两种车通行标志
表示前方禁止标志上所示的两种车辆通行。设在禁止某两种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
注:一个标志上多只能出现两种车辆图案。
禁止非机动车通行标志
表示禁止各类非机动车通行。设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
禁止畜力车通行标志
表示禁止畜力车通行。设在禁止畜力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
禁止人力(客、货)三轮车通行标志
表示禁止人力(客、货)三轮车通行。设在禁止人力(客、货)三轮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
禁止人力车通行标志
表示禁止人力车通行。设在禁止人力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。
禁止骑自行车下坡(或上坡)标志
表示禁止骑自行车下坡(或上坡)。设在骑自行车下坡(或上坡)有危险的地方。
禁止行人通行标志
表示禁止行人通行。设在禁止行人通行的地方。
禁止向左(或向右)转弯标志
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(或向右)转弯。设在禁止向左(或向右)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。有时间、车种等特殊规定时,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。
禁止直行标志
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。设在禁止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。有时间、车种等特殊规定时,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。
禁止向左向右转弯标志
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向右边转弯。设在禁止向左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。在时间、力种等特殊规定时,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。
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(或直行和向右转弯)标志
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(或直行和向右转弯)。设在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(或直行和向右转弯)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。有时间、车种等特殊规定时,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。
禁止掉头标志
表示禁止机动车掉头。设在禁止机动车掉头路段的起点和路口以前适当位置。
禁止超车标志
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的路段内,不准机动车超车。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起点。
解除禁止超车标志
表示禁止超车路段结束。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,标志颜色为白底、黑圈、黑细斜杠、黑图案。
禁止车辆停放标志
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,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。设在禁止车辆停放的地方。该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杠。志。临时停车不受限制。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、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。
禁止鸣喇叭标志
表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。设在需要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地方。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。
限制宽度标志
表示禁止装载宽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。设在容许宽度受限制的地方。
限制高度标志
表示禁止装载高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。设在容许高度受限制的地方。
限制质量标志
表示禁止总质量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。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质量的桥梁两端。
限制轴重标志
表示禁止轴重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。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轴重的桥梁两端。
限制速度标志
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的路段内,机动车行驶速度(单位为km/h)不准超过标志所示数值。设在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路段的起点。
解除限制速度标志
表示限制速度路段结束。设在限制车辆速度路段的终点。标志颜色为白底、黑圈、黑细斜杠、黑字。
停车检查标志
表示机动车必须停车接受检查。设在需要机动车停车受检的地点。
停车让行标志
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了望,确认安全后,才准许通行。标志形状为八角形,颜色为红底白字,尺寸见表3。停车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:
a) 与交通量较大的干路平交的支路路口;
b) 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;
c) 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。
减速让行标志
表示车辆应减速让行,告示车辆驾驶人必须慢行或停车,观察干道行车情况,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的前提下,认为安全时方可续行。设于视线良好交叉道路次要道路路口。标志形状为倒三角形,颜色为白底、红边,黑字。减速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:
a) 与交通量不大的干路交叉的支路路口;
b) 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。
会车让行标志
表示车辆会车时,必须停车让对方车先行。标志形状为圆形,颜色为白底红圈,红黑两种箭头。会车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:
a) 会车有困难的狭窄路段的一端;
b) 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开放一条车道,作双向通行路段的一端